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数量:
设备名称:空调机设备 详见技术要求
2.2供货地点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制造商企业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
3.2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应的质量认证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至 2010年3月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振
手 机:18611051841
电 话:010-81946017
传 真:010-51165131
邮 箱:zhaobiao3318@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