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CI/BOP组合式空调机组及辅助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Z039AR194CPMB06BD
1.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CI/BOP组合式空调机组及辅助设备
设备数量:见技术规格书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交货时间:见技术规格书
(4)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发售时间:2011年2月21日~2月25日,每天9:30-11:00,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发售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航天桥西北角核能大厦)。
(4)联系人:付高阁
电话:010-88023169
传真:010-88022055
邮箱:fugg@cnpe.cc
通讯地址:北京市840信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100840)
3.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1年3月15日1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具备同类百万千瓦级以上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有核电、大型火电项目类似设备的供货经验。
C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2020万元人民币。
(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7.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CI/BOP组合式空调机组及辅助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