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化学底料的火锅里飘荡着监管“无人管”的辛辣。
不仅如斯,有些毒食物已经昭然若揭,一些监管部分公开与世人“打太极”也“无人管”。要让监管部分“动起来”,不仅要让食物安全法中明文划定的职能部分问责制真正施展作用,督促监管部分工作职员进步责任心。当知毒造毒、假冒伪劣成为没有任何风险的技术活儿,你能指望谁面临暴利靠自律过活?
何况,监管部分的职员大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其知识层次、智商水平比商贩们更高一筹。
这其中,虽然有食物安全,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分交叉治理、分段执法、重复执法的体系体例性题目,但更枢纽的在于,监管懒政、工作简朴化“无人管”——即便到了行政监管对食物时常高度“失明”与“失控”的阶段,题目食物侵害民众健康,发展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只要消费者没有当场中毒倒地身亡,或形成大规模的社会题目,监管职员可被追究的责任,好像就不复存在。 “火锅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到底有没有害?面临记者费了好大劲暗访得来的“秘密“,质监与工商部分都明确表达了“不好管”的意思,前者说“食物添加剂的种类太多,自己也无法明确告知记者这些产品毕竟能否食用”,后者表示“只管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难怪要靠庶民不断“以身试毒”,媒体三番五次“冲锋陷阵”,才知道苏丹红、瘦肉精、烤鸭油、洗虾粉……
可细细咂摸,监管部分扯着嗓子将棍子打在“出产与销售商”的无良上,其实是歪理。 (《扬子晚报》12月15日)
此言一出,惊煞众人,闹了半天,不是食物安全监管部分太无能了,而是食物添加剂的制造和销售商们太智慧了,尽鼓捣些连监管部分也搞不清晰的食物添加剂出来,还把包装弄得像模像样。如斯一来,谁敢再用“不好管”的假称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诡异的是,对类似帮企业糊弄民众、站错队的监管部分,却无实质意义上的处罚。市场经济,温情的道德逻辑显然抵不外谋利的冲动,做生意赚钱,无可厚非,你可以提醒厂商多流些“道德的血液”,但良心、责任,却不能代替“治理”与“制约”。好比,有查出质量题目后帮企业瞒报、让消费者多吃半年致癌物严峻超标茶油的某质监局;有“不公然题目是为了维护社会不乱”,冠冕堂皇为己辩护的某质检官员。好比,上海曾经一声令下,“满城禁用洗虾粉”,一时间,当地的洗虾粉销声匿迹;再好比,在严查三聚氰胺之时,也没有哪个奶粉厂敢顶风作案……所以,食物安全题目的枢纽不是“不好管”,而是监管部分不想管、不愿管。如果其始终“火眼金睛”的话,别说卖家不敢等闲造次,就是想蒙混过关、以次充好,那也会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