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标人注册资金及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2年以上大金系列产品的销售许可及大金系列产品的安装证书;
4) 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5)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于2011年3月16日至2010年4月7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出售。本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RMB5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