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通风与空调工程
2.2招标范围:通风、空调、战时通风、制冷机房、加湿器设备及安装工程。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西环城路以西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4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10 月 30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A区通风与空调工程,面积22855.64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投资额:447万元;
二标段: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B区通风与空调工程,面积27131.61平方米,地上3层、局部5层,地下1层;投资额:1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标标段数量一个。
3.5 外埠施工企业需办理《吉林省入吉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经销商须同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2月24日16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9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负责人: 杨 硕 卢 悦
手 机:159 0124 2047
电 话:010-8862 4427
传 真:010-8862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