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河北
1、邯郸市第一医院病房楼项目A座工程,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空调与通
风系统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丛台路24号院内,建筑总面积30000㎡,框剪结构。其中A座病房楼地上八层,地下一层,面积为
27000㎡;A座病房楼前地下车库 3000 ㎡。
2.2 资金来源:自筹、银行贷款、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主机机房除外)的空调系统至末端、通风及防排
烟系统、空调配电系统等相关内容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
2.4 供货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
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两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200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制冷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
的空调与通风系统安装工程,以原始合同原件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机电安装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承担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200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制冷面积在3万平方
米以上的空调与通风系统安装工程,以原始合同原件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经理姓名。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0 年11月 16日至11月2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17时30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下列资料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后,于2010年11月 24 日 14 时30分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
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第一医院病房楼项目A座工程空调与通风系统安装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11 月 26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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