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江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 无锡市地铁1号线沿线
2.1.2工程规模: 线路全长约29.4km公里 ,24个车站,其中19个地下站,5座高架站。
2.1.3资金来源:已落实。
2.1.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 年8月1日—2014年6月1日(669个日历日)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无锡地铁1号线车站冷水机组及空调系统设备供货、深化集成、安装指导、质保等相关服务。
设备的供货内容包括本次拟招标的全线19个地下车站的车站冷水机组(制冷量295-995KW)及空调系统设备(含双螺
杆式冷水机组及相关空调系统设备等)、备品备件、专用软件和相应技术文件,以及本货物的运输、仓储等。
服务内容包括本次招标车站冷水机组及空调系统设备的方案集成与优化,配合设计院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相关专
业接口管理和配合;配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以确保本系统顺利投入使用,直至通过工程最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
设计联络、接口协调及管理、工厂试验、出厂检验、配合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培训,开通和质保期内的保证等)
。
2.2.2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GD01JDLK-C-1
标段内容:无锡地铁1号线车站冷水机组及空调系统设备供货、深化集成、安装指导、质保等相关服务。
合同估价(人民币): 约6500万元
2.2.3 交货期:从2012年12月1日前分批交货完毕,2013年9月1日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2.2.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如为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280万美
元)。
②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
④具有2009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⑤所投冷水机组品牌在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800万及以上(或130万美元
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冷水机组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或用户证明原件为准)。
(2) 申请人如为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所投冷水机组品牌制造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或280万美元),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具有2009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投冷水机组品牌
在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800万及以上(或130万美元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
的冷水机组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或用户证明原件为准)。
②需提供冷水机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同一设备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申请;
(5)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隶属关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 11月10日至2010年 11月16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须密封后,于 2010 年11月22日下午13:30~15:00送,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
拒绝。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敏
电 话:010-8862 3128
手 机:152 1069 8357
传 真:010-8862 165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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