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264号
截止日期:2010-10-25
所在省份:河南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源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人力资源综合市场通风空调系统相关设备材料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264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人力资源综合市场通风空调系统相关设备材料及安装项目。共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冷水机组(含设备就位、配合调试);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含配合调试费)等设备。
第二标段:板式换热器、全自动软水器、电子水处理仪、补水箱等(含配合调试)。
第三标段:风机类(含配合调试)。
第四标段:冷却塔(含设备就位、安装、配合调试)。
第五标段:水泵(含配合调试)。
第六标段: 变频多联机系统设备及安装,该标段含整个系统相关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第七标段:安装工程,该标段为整个通风空调系统相关设备材料的安装工程(含系统调试及标段一至标段五中未安装设备的安装费和调试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一至六标段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一、二、三、四、五、六标段的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主要产品);
(3)第一标段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第六标段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必须在5年以上,生产同类设备历史不少于5年;第二、三、五标段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第一、二、三、五、六标段为唯一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5)第四标段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第七标段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含)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安装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投标人2006年以来至少完成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央空调工程1个;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等各类管理人员需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在该企业参保凭证(社保手册、医保手册等)。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300元/份(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即日起至2010-10-25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0-11-01上午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