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能源标识框架指令(92/75/EEC)始于1992年,从此能源标识成为欧盟促进高能效产品的手段之一。现有家用电器能源标识帮助消费者在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滚筒干衣机、洗碗机、烤箱和空调时评估其运行费用,制造商则必须注明每年的耗电量,不论产品表现好(深绿色的“A”级)或不好(红色的“G”级)。根据产品的类型,能源标识也显示出耗水量、噪声水平或热输出量。
指令的修订(改写)旨在将产品范围扩展到家用产品以外,使得有更多节能产品供给政府采购选择。能源标识和生态设计作为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对于促进欧盟实现到2020年提高能源效率20%的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估计,新能源标识指令到2020年将为欧盟每年节约2700万吨石油当量的能源,相当于8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或2020年奥地利预计的年排放量。
1.七个等级、七种颜色、新的最高等级
新指令明确提出,标识的能效等级仍基于A~G等级,最多在A等级上增加3个等级“A+”、“A++”和“A+++”,以反映技术进步。但能效等级的总数仍然限制在7个,即将来产品的能效等级可以为:
如果比现有产品使用更少能源的新产品归为“A+”等级,则最低能效等级为“F”;
如果比现有产品使用更少能源的新产品归为“A++”等级,则最低能效等级为“E”;
如果比现有产品使用更少能源的新产品归为“A+++”等级,则最低能效等级为“D”。
根据2009年夏季进行的消费者调查表明,这种新的标签排列形式容易被消费者所理解。新能效等级将促进制造商间的竞争,并给予消费者更好的选择。以家用洗衣机为例,1998年市场上销售的洗衣机和洗碗机只有10%达到A级,而到2005年,有90%的洗衣机/洗碗机可达到A级。
能源标识的颜色等级保持不变,最高能效等级仍为深绿色,最低能效等级为红色。具体的能效等级以及必须标识能效等级的产品将由欧盟委员会相应工作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