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公安厅电子护照制证机房系统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00109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志涛 电话:0311-8303102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卢林辰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开标负责人:王庆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0311-87908673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
电子护照制证机房系统(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投标资质:
1、投标方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一级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出具UPS电源和精密空调的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8月24日至2010年9月2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