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5 空调设备必须为空调行业公认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且空调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空调主机要求是风冷涡旋模块机组。
3.6 投标人应具有空调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3.7外省投标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报名时提供证明原件。
4.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4.1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4.4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5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
4.6相关业绩
4.7外省投标单位进豫备案证明;
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4.8报名时间
2012 年 4月13日至2012 年 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报名(报名过多业主将进行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权县妇幼保健院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民权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批准文号民财采购【2012】05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民权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权县妇幼保健院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空调系统内的所有空调设备、末端设备、各种风口、阀门等,及以上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交付招标人的是一个可以直接正常投入使用的中央空调系统。
建设地点:民权县人民路东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空调系统内的所有中央空调设备、末端设备、各种风口、阀门等,及以上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 空调购置与安装工程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