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冷水机组两台,新风机组6台,多联机分体空调20台,风机盘管210台。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3.7本工程招标人接受设备制造厂家及经销商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为设备生产企业;本工程如果为经销商投标,必须具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名投标申请人报名;经销商应同时提交设备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书以及设备制造厂家同意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期限: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时至15时。
现场报名日期: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时至15时(本工程只限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地下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