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精密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东省精密空调项目,建筑面积约为50000㎡,空调面积约为42000㎡。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预计发包价:
1、 本项目共分以下二个标段:
标段 招标设备名称 数量
标段一 水冷精密空调系统,功率:120KW 5台
风冷机房空调 ,功率:52KW 4台
核磁共振专用精密空调,功率:26.9KW 6台
单冷精密空调 8台
漏水监控系统 1套
标段二 风冷螺杆式(热水泵)热回收系统:
冷量:404KW/115RT,制冷功率:145KW,
热量:510KW/145RT,制热功率:120KW 1 台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带热回收):879KW/250RT,功率:200KW 1台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广东省中,省中医科学研修院教学科研综合大楼空调设备、群控系统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管、落地交货、保险、税金、相关服务、调试、配合系统联合调试、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3、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350万元;第二标段:110万元。
4、本项目同一个投标人允许同时兼中两个标段;两个标段中某个标段的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个标段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如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必须按照两个标段分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将所有货物交到业主指定地点;到货后30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 8 月 18 日至2011年 8 月 25 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2011年 8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 2011 年 8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标段一: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主要货物(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有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只接受制造商;
4、投标人在2008年1月至今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业绩(类似业绩指第2点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中标通知书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拟投主要货物(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标段二: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主要货物风冷螺杆式热回收机组或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有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只接受制造商;
4、投标人2008年1月至今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第2点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可分属两个合同项目中)。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中标通知书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拟投主要货物(风冷螺杆式热回收机组或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 购买考试用书 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7名(不少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