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谈判内容:(一)、风冷型柜式精密空调50台(二)吸顶式机房专用空调1台
三、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地点为临海、椒江两地
四、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谈判供应商资
格条件;
(二)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六、精密空调要求特点
3、空调技术参数要求:
3.1制冷量≥36.0KW,显冷量≥33.0KW
3.2送风方式 :上送风,正面回风
3.3额定静压 ≥300 Pa,
3.4额定风量 ≥
3.5风机型式:直联驱动,后曲涡轮式叶片离心风机,每一风机均由独立马达驱动,风速可分级调节
3.6压缩机类型:名牌高性能涡旋式。
3.7压缩机数量:2个
3.8膨胀阀:电子膨胀阀
3.9加湿器:可拆卸清洗式电极加湿器(≥
3.10加热器:分3级控制,功率≥9.0KW
3.11制冷剂:R22或R
3.12过滤器:EU4-5级中效过滤器
3.13蒸发盘管:多排高效能斜板式蒸发盘管(表面积≥
3.14冷凝器:配置防水电源开关和风机无级调速器,
3.15冷量调节范围,可分档调节
3.16电源:380V/50Hz/3Ph
3.17室内机外形尺寸 ≤1310×865×
3.18通讯接口方式:要求免费提供通信协议,要求免费提供RS232或RS485,提供与BMS接口。
3.19控制方式:微处理器,中文图形大屏幕LCD显示屏及界面。
3.20整机应可以全正面不停机维护
3.21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的温度控制精度为±
3.22 机组及附件的各项性能指标、安全指标、施工安全应符合中国国家和有关行业制冷空调技术标准。投标方应提供通过测试的相关证明和符合的规范标准。
3.23 空调机的室外机应保证可在室外温度45度下正常运行。
3.24在铜管高、低差大于
3.25机壳内部应使用防火及吸音材料以减少噪音和震动。
3.26 电机轴承的使用寿命大于十万小时。
3.27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要求:
系统能全面了解空调机组的运行状态,随时监测记录机组的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具有自诊及现场诊断功能、安全保护功能。具有良好的人机操作界面,中文显示。能提供各项警报和文字图像显示。说明自动监控系统显示屏可显示项目内容。每台机都必须具有单独的微处理器以及单独的恒温恒湿系统。
3.28要求具有以下控制功能:
3.28.2温、湿度控制
3.29具有以下保护功能:
3.29.2压缩机排气高温保护
3.29.3压缩机过载保护
3.29.4压缩机频繁启停保护
3.29.5室内机防高温、防冻保护
3.29.6故障自诊断功能保护
3.29.7加湿器故障报警
3.30.具有以下显示功能:
3.30.2参数显示(设定温度、湿度)
3.30.3温、湿度显示
3.30.4故障显示
3.31节能及控制措施
能效比。
(一)质保期: 1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3年;终身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