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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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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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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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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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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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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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式管道摄像检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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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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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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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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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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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管道潜望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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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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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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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所投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3)自2008年以来,至少有1个同类合同项目的供货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4月22日起至2011年5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十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5、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购买标书资料:洽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1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1年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十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十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2、其他要求: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招标人: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电话:0755-83883375 83883076 83883315
传真:0755-8290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