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2、资质要求: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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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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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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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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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采购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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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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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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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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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②投标人在深圳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以提供的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租赁合同为准;
③2009年1月1日以后(合同签订日期)参加政府采购厨房设备项目不少于4个,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④用户单位现场勘察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必须提供智能单控电单门蒸饭柜(12盆)、双头小炒炉、单头矮仔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书和12个月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⑥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①-④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 4月27起至2011年05月16日11时30分,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6、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弓村小学集合(龙华大润发斜对面,龙环加油站右侧);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7746216;投标人在勘察现场应拍摄不少于三张照片,并向用户单位代表索取现场勘察证明(加盖公章),此证明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2011年5月10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逾期概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1年0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②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聂玉珍 陈波
联系电话:0755—83883015 83883381
传 真:0755-8290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