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名称 | 采购标的 | 参考预算(万元) |
第一包 | 普通民用变频空调 | 5P以下(含5P)下列产品 ①分体壁挂机 ②分体柜机 | 5238 |
第二包 | 普通民用定速空调 | 5P以下(含5P)下列产品 ①分体壁挂机 ②分体柜机 ③一拖一式天井机(含一拖一式天花机、吸顶式和嵌入式空调) | 7035 |
第三包 | 特殊民用空调 | 5P以下(含5P)基站空调、普通机房空调,本包设备至少应具有来电自启动、远程监控、双机切换等功能,并且能够连续运转30000小时以上,否则所投产品作无效处理 | 1401 |
第四包 | 商用空调 | 4P以上(含4P),7P以下(含7P)一拖多式空调和8P(含8P)以上,20P(含20P)以下多联式空调 | 1868 |
第五包 | 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 制冷量为7KW以上(含7KW),110KW以下(含110KW)的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 924 |
注:参考预算为2011年5月24日至2012年4月19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管理系统中的统计数据(整数位四舍五入),本期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以采购人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 、安装 、调试 、培训、售后服务。
3.供货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国范围)。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如果合同到期时下一期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尚未生效,则合同自动顺延至下一期合同生效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