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此次招标允许国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01 |
1套 |
|
02 |
UPS不间断电源 |
1套 |
03 |
新风系统 |
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