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2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
1、招标文书编号:精密空调设备部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大楼中央空调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合同包1 空气调节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总工会 0591-87737057 福州市琴亭路33号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2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1-11-24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