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包一 |
直饮水设备 |
一批 |
人民币22.6978万元 |
包二 |
游泳池恒温设备 |
一批 |
人民币40.836万元 |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类别:货物类。
6.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若非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若非所投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空气源热泵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太阳能集热器及空气源热泵必须提供国家级的产品检测报告。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9月9日至 2011年9月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包一: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若非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包二: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若非所投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空气源热泵及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9月29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9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直属机关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西堤路1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文小姐 杨小姐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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