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北京昌平区草莓产业核心区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工程
项目批准文号:昌发改【2010】40号
资金来源:80%区财政资金,20%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肖村北
2、招标内容和工程范围、工期:
招标内容:草莓博览园智能温室、培训展示中心及加工配送中心的智能温室及建筑综合供热、制冷项目的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换热孔的钻凿;水平联络管道的安装以及管沟、井室的施工;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室外管网施工;热泵机房设备、管道的采购安装;电气系统设备线路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温室内地板采暖施工;地源热泵系统调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3月1日。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有一定的同类工程业绩(应具有2万平方米以上采用地源热泵(土壤源)技术的2至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3.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质;
3.4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查类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本项目拟用的项目经理资格条件:2名,其中1名正项目经理,(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1名副项目经理地质勘察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7本项目允许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和勘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约定一方为代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该代表人的所有行为对联合体双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承担因代表人的行为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必须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为主体,并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4.1企业情况介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4.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