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YZC招(2010)57号
截止日期:2010-08-18
所在省份:四川
招标内容: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按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空调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MYZC招(2010)57号
二、招标项目:空调机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国家职能部门要求须具有的资质;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须具有的资格条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7月29日至2010年8月6日9:00- 17:00(节假日除外)在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2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8月18日下午1:30